发改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近日公布。
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17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5家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17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6家机构,分别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发改委指出,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已连续开展3年,整体来看,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业务行为合规度较高,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中,海通证券、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等4家机构连续3年排名前10位。信用评级机构中,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排名首位。
此外,部分主承销商对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的相关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出现申报要件明显不符合规定;申报文件前后不一致,存在多处数字、文字等低级错误;未履职尽责,信息披露不完善,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未按照抵押资产监督协议约定对债券抵押资产进行后续跟踪评估和信息披露等问题。其中,中原证券在本次评价年度内两次出现上述问题。机构的不诚信、不专业行为均已在本次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体现。在本次评价过程中,首创证券不配合评价工作,未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评分,发改委已将上述情况记入主承销商信用档案。
(文章来源:上海青年报)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