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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专题会力推永续债 多渠道“补血”商业银行再出大招

发布时间:2018-12-27 11:13:34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消息显示,12月2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图片来源:央行网站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明显增大。一方面,表外资产回表、核销处置不良资产等对银行资本占用和消耗上升;另一方面,银行盈利增速放缓以及资本市场回落等使银行内源和外源融资渠道收窄。因此,如何加快补充银行资本、推动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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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银行靠近监管红线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过渡期安排,到2018年末,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9.5%和8.5%,其他银行在这个基础上分别少1个百分点,即10.5%、8.5%和7.5%。

  2018年即将结束,也意味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过渡期即将结束。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A股28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已达到《办法》对其他银行的要求,但部分银行未能达到系统性重要银行的要求。

  其中,华夏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01%、9%,在A股上市银行中垫底;资本充足率11.82%,在A股上市银行中排倒数第三。

  此外,中信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65%、9.46%,均徘徊在系统性重要银行相关要求的附近。

  H股上市银行中(除去未公布相关数据的银行),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泸州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64%,徘徊在监管红线8.5%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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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渠道支持补充资本

  金融委在公告上表示,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核心的一个词是“多渠道”。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据记者了解,一般而言,外部资本补充方式主要有IPO、股东增资、配股、定增、可转债、优先股、一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等。其中,IPO、股东增资、配股、定增、可转债用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优先股、一级资本债用来补充一级附属资本;二级资本债用来补充二级资本。

  为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今年3月,原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有益探索,拓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种类较少,而且巴塞尔协议III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也没有很明确的界定。

  “目前国内银行由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缺乏,所以一级资本与核心一级资本的组成类似,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实际上被变相提升到了一级资本的要求标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12月10日,长沙银行表示,目前该行资本构成以核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为主,缺乏其他一级资本,资本结构较为单一,因此披露了一项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预案,计划融资规模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3

  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除了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外,此次金融委还提出“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其实,早在今年3月的《意见》中就提及,“总结经验并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

  据悉,永续债就是一种无固定期限债券,而此前就有银行在考虑发行永续债。

  今年4月以来,哈尔滨银行中国银行盛京银行等上市银行均发布公告,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但目前,国内银行业还没有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金的先例。

  西南证券金融组首席分析师刘嘉玮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对于银行来讲,永续债只用定期还利息不用还本金,降低了银行资金压力。同时永续债一般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灵活性大大增强。现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定增和发可转债压力都很大,优先股和永续债是相对更好且更可操作的方式。

  同时,温彬表示,永续债发行可以解决银行长期资金的来源问题,促使银行业务和资产规模的有序扩张,提升效益;还可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损失吸收能力,增强风险抵御。此外,由于永续债可计入权益的特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自身杠杆,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金融委公布消息后,据《证券时报》报道,中行此前早已着手研究准备永续债发行的问题,预计很快将落地,海外发行也在考虑之内。中行方面回应称,今年6月底,该行股东大会批准了发行不超过4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行在持续研究有关发行方案。

  中行曾在6月28日发布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显示,股东大会就“审议批准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议案进行过投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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