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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市利息收入三年免税

发布时间:2018-11-27 09:06:29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通知》明确,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政策是我国从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政策,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对于提升各类投资者认购国债积极性、促进国债发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对于境外机构来说,免税政策出台之前,中国对境外机构配置境内债券的税收安排并不明确,尤其是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份,境外机构在19个月增持中国国债之后,首次出现减持局面。如今,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委出台这一细则的,将有助于吸引境外机构继续增持中国债券。而此前,今年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提出免息政策,但细则并没有出台。

  事实上,在免税政策出台之前,中国对境外机构配置境内债券的税收安排并不明确,尤其是增值税。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税务部门并未正式征收。正是如此,才对外资机构做投资决策和合规风控产生困扰。一些外资机构因为担心不符合风控内控规定,几乎都去买国债,因为国债是明确免税的,不会有违规风险。

  随着《通知》的出台,其他商业银行债券、信用债等债券免税制度的明确,外资投资在政金债、信用债方面的配置力量将有所加强。比如,国开债的绝对收益率虽高出国债,但若算上税收,收益和国债差异不大。免税之后,在信用风险水平相似的情况下,政策性银行债的优势将更加凸显,再加上本身发行更活跃,有望吸引更多配置。

(文章来源:城市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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