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12月30日作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6〕380号)及于2017年12月28日复函《国家发改委关于延长兴义信恒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发改办财金〔2017〕2144号),核准了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第一期8亿元已于2018年1月31日发行。我公司于2018年9月启动了第二期债券的发行工作,相关发行文件已经公告于中国债券信息网,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于中国经济导报9月11日3333期8版,后因市场原因,经与簿记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推迟了9月发行计划。
目前,我公司经与簿记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协商,重新启动了第二期债券发行,相关发行文件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公告于中国债券信息网,并定于2018年11月20日下午14:00-16:00簿记建档。
特此公告,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