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安徽银保监局网站一日之内公布了14张罚单,其中5张罚单与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农商行)有关。
与此同时,安徽银保监局的“1号罚单”(皖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在这一天发给了华夏银行合肥瑶海支行,该支行因“违规吸收存款”被罚款3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上述5张罚单中,有两张直接指向蚌埠农商行,而且案由均为“发生案件后未按照案件报送时限和程序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蚌埠农商行也因此被开出两张罚单,罚款金额均为25万元,合计5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蚌埠农商行的两个支行行长孙明奎、李甜还分别被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取消终身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而另一当事人方道义也被予以警告。
实际上,10月15日,蚌埠农商行就因“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用于缴存银票保证金”而被罚款50万元,李甜也因此被罚5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蚌埠农商行于2012年9月26日正式开业。该行是在原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吸收企业、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依法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6亿元。蚌埠农商行是蚌埠市区唯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全行现有员工452人,下辖一个营业部、11个支行、37个分理处,网点遍布蚌埠市城区和乡镇。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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