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6日公布了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对广发银行武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筹银罚决字〔2018〕1号、2号、3号)。
决定书显示,广发银行武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陶建全,该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贷款五级风险分类不准确;票据贴现业务审查不严导致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事实。其中,万超对广发银行武汉分行“信贷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熊晨子对广发银行武汉分行“信贷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的违规行为负有承办责任。
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罚款人民币13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万超、熊晨子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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