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因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等被罚

发布时间:2018-11-05 19:09:05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K图 002142_2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绍兴监管分局对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决定书显示,宁波银行绍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陆全新,该分行存在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国内信用证业务;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罚款人民币1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财经导报网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 财经导报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