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西藏银监局对西藏银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银监罚决字〔2018〕13号、14号)。
决定书显示,西藏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伟,该行超额放贷、违规领取两项补贴和区内贷款区外使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此,刘军负直接责任。
西藏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对西藏银行合计罚款9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对刘军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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