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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破产法庭14日上午揭牌 四类案件可管辖

发布时间:2019-01-14 17:43:38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据深圳新闻网消息,1月14日上午,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共同为深圳破产法庭揭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深圳破产法庭管辖以下案件:一是深圳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二是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三是跨境破产案件;四是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将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有破有立、破旧立新,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有利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强化破产审判的专业性和体系完备性,提高破产办理水平,增强破产办理的便捷性,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利于借助深圳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在国际跨境破产背景下深入探索我国的破产审判应对策略,维护好我国企业利益,并立足深圳,向世界展示我国的法治进步,提高我国破产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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