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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外排污染环境 他们创业都栽在环保违法上

发布时间:2018-12-12 09:06:56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近年来,民众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也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

  本期商戒将讲述两起污染环境案例,涉案的两人最后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万州的陈伟和李安在创业的过程中,为了眼前利益,将含有毒物质的生产废水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近日,经法院审理,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创业从事废旧塑料加工

  2007年,陈伟在当地注册成立了一家塑料加工厂,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销售。2014年6月,李安也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在万州区新田镇天德村3组开设了一家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部,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生产。

  在塑料加工生产过程中,需要用水对废旧塑料进行冲洗,同时在热熔拉丝时要用水冷却,因此会产生大量含有毒物质的废水。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废水经充分沉淀、过滤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2008年,万州区环保局在给陈伟的塑料厂核发一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时,同时批复要求塑料厂生产的废水不能外排。而李安在创业之初,也明白这一规定,为了逃避监管,他把加工厂设在居住人少、不容易被投诉检查的地方。

  废水外排严重污染环境

  废水处理,再循环利用,需要增设相应的设施设备,是一笔不小的投入。为了少花钱,陈伟和李安动起了歪脑筋,将清洗和冷却塑料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向外环境。

  2013年至2017年6月,陈伟先后租用谢某、谭某的田地开挖两个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土坑,并将生产废水通过三级沉淀后排到土坑内,再通过渗漏或者直接外排的方式,将废水排放至土壤和附近河流里。

  而李安从创业开始,就通过隐藏在公路下的沟渠及安装的塑料管,直接将废水排入盐井河中,怕被人发现,他还用乱石及杂草等遮掩铺设的管道,以此掩人耳目。

  去年,陈伟和李安外排废水一事相继被巡查的环保执法人员发现。经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检测,两人外排的废水中含有毒物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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