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

护航个税抵扣实施 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面推开

发布时间:2018-11-20 18:30:47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昨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决定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地区应在充分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所在地区的全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单位应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

  《通知》明确,财政电子票据非试点地区和部门,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积极借鉴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规划,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按照《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要求,各地区原则上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暂时不使用财政部系统的地区,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数据标准开发本地区系统。各地区要实现本地区系统与财政部系统的对接,做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保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顺利实施,各地区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相关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抓紧集中本地区相关财政票据数据信息,按规定实现相关数据共享。

  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单位应按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的接收及归档,为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积累经验。

  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实施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同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运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财经导报网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 财经导报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