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贵港市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及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的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贵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壮,副市长徐育东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务必提高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西安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清理整治措施,确保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变样,全面完成整治行动任务。
就如何深入推进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大棚房”问题负总责,依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边排查边整改,确保整治到位。要学透吃透政策文件规定,继续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现场核查,重点对“三类”问题进行清查,坚持“逢园必进、逢棚必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从严从实从细从快抓好排查、认定、整改工作。要倒排整治时间节点,按“先易后难”和“属地管理”原则,务必在3 月10 日前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整治任务。
三是加强督查指导,严肃责任追究。要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实施日报制度,按照“四个明确”和“四个及时主动”的要求,及时掌握整治行动进度,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腐败行为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强化宣传引导和事后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贵港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及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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