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
拉动消费政策不断,跨境电商政策优化
2018年9月以来,这已经是第三次在国务院层面发布或讨论与刺激消费相关的政策,充分说明国家对挖掘消费潜力、刺激内需的政策导向。今日讨论的和消费相关的议题主要有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完善和优化。分别在监管模式、适用范围、购买商品范围和交易限值、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等几方面给予了政策的进一步优化。
此次政策变化的核心要点有两个:
1、提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北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有利于降低跨境商品,尤其是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商品的进关难度和成本。
2、提出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适用范围从之前的15个城市扩大到37个城市、新增63个税目商品、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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