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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新《专利代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1-14 11:50:11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在国新办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金武卫介绍了《专利代理条例》修改的有关情况。

  强化责任提升专利代理质量

  “专利代理是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是一个基础性工作。”贺化介绍,通过一系列修改,新的《专利代理条例》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专利代理质量提升。

  增加了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明确专利代理师应当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

  增加了专利代理援助服务的内容。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对一些特定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无收入、低收入群体申请专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增加了专业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让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优秀的代理机构,进一步优化专利代理服务。

  增加了行业自律方面的内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要开展专利代理师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

  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监管方面的内容,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规情况,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放宽准入优化营商环境

  金武卫介绍,这次修改,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支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放活微观主体”的精神,取消了两项行政审批,优化了两项行政审批,同时还放宽了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

  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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