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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不能随意处置 建议:有害、无害分开

发布时间:2018-11-13 16:09:39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和水银温度计可能会造成污染环境,这已被大部分人所熟知。



  其实,政府相关部门早已给予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强制垃圾分类要求中有一项是,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荧光灯、温度计、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等。

  然而,日常生活中有害垃圾收集情况并不乐观,在社区中如何安全收集有害垃圾?收集的有害垃圾该找谁运输?最后送到哪里去?中国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首先,对垃圾进行分类

  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要求,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据悉,北京同年起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有害垃圾也被纳入分类全覆盖的范畴,越来越多的社区和单位步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中。

  早在2003年,北京市昌平区金榜园小区的惠仁物业公司总经理曲屹松就开始接触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当时,北京市提倡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为此,曲屹松的同事曾尝试过在垃圾桶贴上不同的标签,并向业主做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普宣传。但由于业主早已形成的生活习惯一时很难改变,垃圾分类工作一时遭遇瓶颈。

  此后,曲屹松开始考虑通过集中分类的方法解决社区垃圾分类难的现状。在社区日常清洁工作的基础上,物业公司聘请保洁人员将收集到的垃圾集中清运到垃圾站,再派专人对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拣后不可回收的交给承包的清理公司运走,剩下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公司留下进行再利用。

  这样一来,小区清运走的垃圾量减少了一半以上,在节省垃圾消纳费的同时,回收的垃圾还通过转化重新投入到小区物业的服务中,分类回收规模还在扩大。曲屹松与他同事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初见成效。

  其次,有害、无害要分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药物是指“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被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

  “鉴于目前业主关于非药品方面的知识还不够普及,我们物业公司只有从容易识别过期药品入手,收集家庭危险有毒废弃物。”曲屹松说。

  起初,北京市药监局和昌平区食药监局给金榜园小区投放了两个过期药品回收箱,但投放效果并不理想。为此,物业公司重新设置了桶口大、方便投放的药品回收桶。

  “刚开始收集的时候,业主们并不能按要求去掉药盒与说明书。我们就派专人帮助挑拣去掉包装盒,这样做就是防止过期药品被不法人员利用,二次流入市场。”曲屹松告诉记者,为了防止有人“偷药”,物业还安排保安不定时巡逻,一旦药品回收桶满了,及时告知药监部门运走。

  除了过期药品,还有废旧电池也包含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旧电池中包括有含铅废物、含镍废物、含镍废物、含镉废物和其他废物。

  据曲屹松介绍,2016年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提出要促进废电池利用,技术政策适用于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维修、利用、再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废料、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的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废的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和含汞扣式电池。

  采访中,他告诉记者,当前一些不规范厂家可能会生产国家禁止的有毒电池产品,常人无法分辨,所以应当对废旧电池进行集中收储,专业分类,无害化资源处理。

  “废旧电池内部的重金属和酸碱会泄露出来,填埋会渗透和污染水体、土壤,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居民食物链。如果焚烧废旧电池,在高温下腐蚀设备,某些重金属在焚烧炉中挥发,造成大气污染,焚烧炉底重金属堆积,产生灰渣和致癌物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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