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当日需支付全部工程款总额的50%,隐蔽工程验收逾时不候视为已验收,减项超过1000元需支付该项目预算金额3%的减项费……这些家装合同中的条款,你在签字前仔细看过吗?记者调查发现,让消费者签下埋着“雷”的合同,已成为不诚信家装企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之一。
被忽视的合同竟成商家免责手段
消费者与家装企业签订的合同,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装修合同存隐患”被列入其中。
南昌的消费者代女士今年3月份与某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当日交付定金1.98万元。签约后,商家以各种名目要求收取额外费用,预算价格从11.8万元增至15.6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代女士的房屋直至8月份都没有开工装修。“签约之前一口一个姐,签约之后去公司问开工日期连杯水都没人倒。”代女士说,签约前家装公司态度很热情,她就没有仔细看合同,公司为让她立刻签约而承诺的“送家具家电”也没有写进合同。最后,代女士几经折腾虽然终止了合同并拿回定金,但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消费者戴先生被广州市某家装公司“99800元全包80方的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全屋装修”的广告吸引去了解情况,公司称开业当天交一万元,即可享受该装修套餐。但签下合同后,商家以各种“不包”拒绝兑现承诺的全包套餐。戴先生提出解除合约时,却被商家告知该一万元属于定金,如消费者要求解约则定金不退回。经向有关部门投诉,最终戴先生只拿回了八千元。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尚无统一、规范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各家装公司所使用的合同格式及内容各异,其中不乏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等情况。
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会长赵建平介绍说,从他们收集的数十份合同来看,不同家装公司合同的约定事项有较大差距,从2页纸到20多页纸不等,商家义务规定不明确。一些家装公司玩技巧不将优惠承诺写入合同,导致消费者日后维权缺少依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分析报告指出,部分装修公司未使用规范合同文本,而消费者在签约时忽视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对装修标准、建材品牌、价格、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约定不清,消费争议时有发生。
缺陷合同常见三类“雷”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家装合同中的“雷”区具体分为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三种情形,通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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