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的监督管理。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 《通知》重点从落实产权单位管理责任、强化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等9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完善公租房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其中,《通知》强调要切实落实公租房产权单位管理责任。按照“谁持有、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公租房产权单位是公租房使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配备管理专员。
《通知》指出,要强化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负做好辖区内公租房项目使用监管和保障家庭资格管理工作。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家庭,应由承租家庭申请地所在区住保部门依照规定取消保障房资格,5年内不允许再申请公租房及共有产权住房,并将违规家庭基本信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内容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通知》表示,要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代办公租房经纪业务。对提供公租房转租、转借等经纪业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予以从重处罚。
《通知》提出,要大力整顿网络平台发布公租房转租信息。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租房产权单位要及时关注主要网络平台中发布的疑似公租房转租信息,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通知》倡议,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手段推广应用。要求纳入市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技术,强化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相结合,实现非承租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入楼栋单元门。
(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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