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电商法》施行后,个人代购时代将终结,未来代购市场将只剩企业运营主体
近日,“网店店主代购逃税被判10年”这一消息引起公众关注。那么,代购这行是不是真的不能做了?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解读称,代购行为与走私的区别在于有无偷逃关税,建议代购者注意缴税。专家认为,《电商法》施行后,个人代购时代将终结,未来代购市场将只剩企业运营主体。
事件回放
做代购被判10年刑罚金550万元
11月2日,“TSHOW进口服饰”淘宝店上架了“新宝贝”,标题为“失联很久的店主道歉信”。上面写着:“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据了解,这个“新宝贝”是店主游燕的老公万健上架的。今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游燕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余万元,偷逃税额共计300余万元。法院判决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广东高院终审认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游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需注意的是,游燕不仅逃税,更涉及走私。
专家点评
代购逃税属于走私海外代购者注意缴税
因代购逃税判10年是否过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