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生态环境部发布《水十条》年度考核结果 北京仅为合格

发布时间:2018-11-06 21:38:47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其中,北京考核等级仅为合格。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经综合评价,海南、西藏、浙江、青海、重庆、甘肃、新疆、上海、江西等9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安徽、福建、广西、湖北、贵州、河南、湖南、云南、四川、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份考核等级为良好;天津、北京、山东、广东、辽宁、内蒙古、宁夏、黑龙江、吉林、山西、陕西等11个省份考核等级为合格。

  按照《水十条》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2017年度各省(区、市)落实《水十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

  据了解,今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整改后的“回头看”,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上次督查时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11月2日,15个巡查组陆续结束对36个重点城市的专项巡查工作。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此次15个组巡查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据生态环境部此前介绍,今后将重点治理南水北调沿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不达标水体控制单元范围内村庄的生活污水垃圾,确保到2020年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编制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制定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因地制宜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模式。

  长江保护修复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战役。国家发改委11月1日透露,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日前发布了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农村垃圾污染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等都将显著提高。

  国家发改委表示,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资源开发强度大、生产经营方式不合理、历史欠账多等原因,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仍是长江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未来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尤其是长江经济带中的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敏感区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更要提高治理要求。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财经导报网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 财经导报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