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为什么要开展这项试点?如何推行这项试点?怎样防范和降低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农业农村部负责人20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在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
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推进过程中应把握四个原则:一是落实“三权分置”,严守政策底线;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循序渐进发展;四是强化风险管控,维护农民利益。
农业农村部要以务实的态度、创新的思路、有力的措施,有序推进试点,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继续做好跟踪指导,督促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适时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总结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做法和成效,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
二是提升土地股份组织规范运作。推进相关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经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主动向入股的农户和社会公示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调查监测,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试点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文章来源:新华社)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