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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研究报告(2017)》: 上海作为“龙头”的扩散效应不足

发布时间:2019-01-19 22:00:58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2019年1月18日,第三届长江产经论坛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新书发布会在沪举行,同时,由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江苏省首批重点高端智库??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教授、孔令池博士撰写的《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研究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也在此次论坛上发布。

  该份报告从空间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创新一体化、交通一体化、信息一体化、贸易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9个维度构建了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长三角地区呈现出一些什么样的特点呢?

  总体而言,报告认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差距持续缩小,经济联系更加活跃,但是,上海作为“龙头”的扩散效应不足,安徽尚未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

  在市场方面,长三角地区消费品和资本的市场一体化程度趋于增强,但是,劳动市场分割指数相对价格方差波动幅度较大,劳动市场一体化走势还不够稳定。

  在产业方面,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层次上的差异开始逐渐显现,地区间产业分工趋于合理,产业一体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长三角地区专业化分工水平依然不高,优势产业重合度较高,尚未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尤其是江浙皖产业结构趋同现象较为明显。

  在科研、技术方面,长三角地区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并不高,产学研协同创新空间较大。上海和江苏是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创新极,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的合同数、成交额均远远高于浙江省和安徽省,创新合作能力更高。浙江省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的增长速度较快,创新合作的活力比较突出。

  在交通领域,长三角地区网络化的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健全,加快构建纵横交错、便捷发达的城际铁路交通网和打通省际断头路,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应是长三角未来工作的重点。江苏省的加权平均出行时间最短,可达性最优,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可为充分发挥江苏尤其是南京作为长三角西北翼的战略中心地位奠定良好基础。安徽省的可达性最差,进一步提升其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潜力较大,这也是安徽省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的重要抓手。

  对于目前长三角地区的发展现状,报告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报告建议要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产业分工和协作。借助上海总部经济发达的优势,鼓励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到苏浙皖,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和产业链配套。协调发展制造业集群与服务业集群,以产业集群为载体将行政边界模糊化,促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要机制在空间上进行激化扩散。

  其次,是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构筑区域共同市场。报告认为破除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的实质是改革政府,改革阻碍共同市场建立的行政权力,促使其由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不断放松对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种种干预,对所有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良好外部环境。

  再次是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构建统一竞争规则。以中国不断增长的、庞大的内需为基础,扶持和培育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区域内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实现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产业合作与协调。调整产业政策的实施方式,推进经济从“发展竞争”转向“平等竞争”。

  在科技、创新领域,报告建议要构建区域创新网络,推进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构建区域技术转移体系、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为抓手,加快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前沿科技研究院所的合作创新联盟、大型科技仪器设备的共建共享联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在交通建设领域,报告建议创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提升省际通达力。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港航、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多式联运的集疏运体系能级,推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构建互联互通,管理协同合作、服务共赢共享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最后,报告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探索更高规格的区域协同决策机制。建立国家层面上以各部委及其派出机构为主体的纵向职能管理模式,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努力形成共同行为准则,深入推进各类规划充分对接。加快形成基于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的共同事务处理机制,协调地方政府在区域合作进程中的冲突和纠纷,确保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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