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昨天下午举行主题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例行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市民政局近日出台《南京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若干意见(试行)》,立足由政府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多元力量参与,鼓励发展闲置国有资产,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试行意见”将养老院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分类提高到每张床位0.5万?1.5万元;将养老院综合运营补贴基准标准分类提高到每人每月200?300元。同时,对老年大学在养老院设立教学点,给予一定奖补。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发展处处长周新华介绍,通过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奖励。
这份意见还提出,按工作年限发放养老院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基础标准为100?800元/月。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养老服务人员纳入“积分落户”对象。目前公安局正根据从业年限、学历等修改细则,具体规定将于2019年出台。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