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9-01-17 0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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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湖北省公安厅对外发布《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服务全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强调不得随意对企业经营者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不得随意查封、冻结企业账册、账号。未经上级公安机关依法指定,不得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立案侦查,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等。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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