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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9年将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

发布时间:2019-01-15 22:00:16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

  1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将在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抓紧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为明显的降费,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19年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许宏才介绍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

  第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第二,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也就是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我们根据有关的数据进行了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其中,民营企业占98%。”许宏才表示,在税率优惠方面,按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采用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第三,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把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

  三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四是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同时,清理规范收费,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力度。

  “我们相信随着减税降费政策逐步落地,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许宏才说。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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