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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19-10-08 15:04:12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据工信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工信部近日对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这11家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

  2018年8-12月,工信部在开展2018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有部分产品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此,工信部责令这11家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1家被处罚的企业是: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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