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有高温津贴,寒冷天气是否也应该设立相应的津贴?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动高寒天气下,职工室外作业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出台。
近日,各地大幅降温,“低温劳动保护”话题引起关注,户外低温作业时间每天不宜超过几个小时,是否给户外劳动者提供防寒用品、发放寒冷天气户外作业低温津贴,怎么发、发多少?目前,我国仅有一些地方性文件涉及到对低温作业劳动者的保护,全国还没有低温作业劳动者保护的立法和一般性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我们国家的低温津贴政策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种人性关怀,更重要的是我们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制保障 。”
记者了解到,一些省、市、自治区相继制定了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劳动保护和低温津贴,在这些规定中一些地方设定了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要在零下25度以下,高寒天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的劳动者,可以领到低温津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有些地方对于低温津贴发放的条件过于苛刻,低温津贴发放的门槛比较高,使得一些室外工作者、野外工作者很难拿到这样一个低温津贴。”
进入冬季,我国南北温差大,专家指出,就低温劳动保护,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也不现实,国家应当进行低温津贴制度的设计,再有相关省份进行细化,制定地方性的法规和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对劳动者的保护应该冷热兼顾,既要有高温津贴也要有低温津贴,我们呼吁政府部门细化这些政策标准,督促相关的企业和部门能够落实这项民生政策。”
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侯波:“全总积极推动高寒天气下职工室外作业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高寒天气作业的津贴问题补齐这方面政策上的不足,我们也在努力的推动中。”
(文章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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