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财务中介涉嫌协助一名男子申请按揭贷款,对方疑似假冒豪宅业主,以假身份证明、差饷及水费单等文件,获得一财务公司批出1000万元(港币,下同)贷款,再将部分款项存入该财务中介个人及中介人母亲公司账户,两人事后更尝试从银行提取这笔款项。该对母子被控共3项洗黑钱罪,案件12月10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据报道,案中首被告罗某任职财务中介人,其母亲为次被告,持有一家公司。控罪指出,母子同被控两项洗黑钱罪,罗某则另被控一项企图洗黑钱罪。
控方开案陈辞指出,首被告于2016年3月,介绍案中在逃男子到一贷款公司申请楼宇按揭贷款,该男子涉嫌向贷款公司谎称自己为一豪宅业主关某,并用虚假身份证、差饷及水费单等文件,及向律师楼申请“遗失楼契”声明,扣除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后,最终获批超980万元按揭贷款。
该男子偿还第一期款项后再没还款,贷款公司因此致电遭假冒的真业主关某“讨债”。真业主否认曾授权相关按揭贷款,楼契存于保险箱内,没有遗失。
警方其后开展调查,发现在逃男子曾以关某的名义开设一个银行账户,贷款公司批出的980万元贷款也被存入该账户,他将当中250万元存入次被告持有的公司账户,及将另外300万元存入首被告的个人账户,但之后“弹票”。
事后,两被告分两次从所持有公司账户提取该笔250万款项。2016年5月,核数师替被告所持有公司准备财务报表时,发现该两笔不明提款,因此警告两人,但两人仍坚持将财务报表上报税务局,甚至解散公司。两人最终在2017年5月被捕。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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