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12月14日发布通知,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8年12月1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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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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