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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保险耒阳支公司违法编制虚假报告报表 两人遭罚

发布时间:2018-12-11 18:28:13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8〕39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耒阳市支公司”)存在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湖南保监局罚款16万元。此外,陆彬、宁来红是对违法行为负责的直接责任人员,被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经查,中华联合耒阳市支公司存在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联合耒阳市支公司18笔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承保档案中,存在养殖场验标照片套用其他养殖场照片的问题。中华联合耒阳市支公司经理陆彬、经理助理宁来红是对违法行为负责的直接责任人员。

  综上,湖南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中华联合耒阳市支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对中华联合耒阳市支公司罚款16万元;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分别对陆彬、宁来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取消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资格: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取得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人员撤销其相应资格。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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