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袁秋园在淘宝上经营着一家叫作“斯瑾”的化妆品网店,开店两年,生意越做越好,酝酿着走上创业的轨道。18日,袁秋园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领到了上海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这意味着,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个人网店将正式告别“无证”时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其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仅从事线上经营的个人网店因没有线下经营场所,难以按照原有法规办理执照,无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造成监管缺失,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2018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打通了个人网店登记的“最后一公里”。
“2019年初,我就咨询了市场监管部门,希望早一点办证。”袁秋园的网店做的是自有品牌,在她看来,网店这条路要持续地走下去,一定要紧跟国家的规章制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注册部门负责人康燕透露,针对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便利登记的方式,创新性地将网络经营场所,即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有多个网店的,还可以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一张个体户执照上。
(文章来源:新华网)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