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1月10日消息,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扎实推进价格备案管理工作,释放价格行政指导在稳定市场预期方面的积极信号,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市县党委、政府工作领导,强化与住房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科学研判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发展趋势,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及时研究解决价格备案复杂疑难问题。
通知指出,2018年以来,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扎实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指导督促房地产企业实行备案价格公示制度,研发“海南省价格调控监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房地产备案子系统”,建立覆盖全省18个市县133家商品住宅楼盘销售价格监测分析网络,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全省房地产市场价格总体保持平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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