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时间:2018-12-27 1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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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专员办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以及国家留成油收入、石油特别收益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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