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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资本董事长熊焰:应用“竞争中性”规制国企和民企

发布时间:2018-12-08 18:41:49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最近各地都在密集召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大会,地方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过,这种现象背后,也有企业家建议要避免出现“运动式”的做法。

  12月7日,在成都举行的亚信金融峰会上,国富资本董事长熊焰表示,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之后,各部委、各省市也相继表态,这是好事,但一些应急式、运动式的做法不能持久。

  熊焰曾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他感叹,“我长期在国企工作,三年前辞职创业,经历了三四年的民营经历,反差之大,感受之强,难以言表。”他希望,用“竞争中性”规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竞争中性”原则最早是澳大利亚政府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提出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 OECD )后来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在 TPP(跨太平洋伙伴协议)的第十七章,专门有一章的篇幅对国有企业竞争中性进行了规定。

  2018年9月和10月,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周小川和央行行长易纲先后在国际场合提及“竞争中性”。其中,易纲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中表示:“为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我们将加快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

  熊焰表示,大家期待更高层对这一话题有明确的表态。中国国有企业的状况与竞争中性的原则还是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国有企业在要素、补贴、税收,与政府关系上要优于民营企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了限制。

  他认为,中国应该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模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界限,都是中国企业,把企业按照大中小进行规制。竞争中性原则不仅对国有企业,也对民营企业同样适用,只是当前中国国情,国有企业竞争中性的规制更为迫切,更为严重。

  熊焰表示,竞争中性原则是一个理论体系,我国方方面面要与之对接、调适和突破。

  不仅如此,熊焰表示,竞争中性更是实践体系,需要在国资改革中具体推进,也需要党政大系统的保障。“用竞争中性的国际话语,更高的改革胆识和政治智慧,从根本上对国企改革和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做生动的改造。”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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