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新机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支撑作用,保障国家战略落实。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了推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对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全局、提升上海市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和推进机制,明确以法治力量支持和保障三省一市规划对接、法治协同、市场统一、生态保护和共建共享。
根据决定,上海市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会同江苏、浙江、安徽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根据决定,上海市会同江苏、浙江、安徽完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等推进机制,协调落实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要求,制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省一市共同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上海市支持各区同江苏、浙江、安徽的地市建立合作机制。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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