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跨国公司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发布时间:2018-11-20 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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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意见的通知》日前印发,江苏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标准、资金补助、便利化措施等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新政策将用房补助统筹纳入开办补助,提高开办补助标准,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便于政策兑现时审核拨付。增加增资扩能奖励。对已拿满3年开办补助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自2018年度起,企业当年在江苏扩大投资,年度增资达一定额度,给予奖励。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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