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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支持上市公司回购五大看点:国有股东要做表率

发布时间:2018-11-11 18:30:00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11月9日晚间,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下称《意见》),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进一步支持。《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共有六条,包括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而且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要根据《公司法》和《意见》的相关要求,抓紧研究完善回购股份相关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健全内部治理安排,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决策程序。

  证监会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进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

  一,支持“护盘式回购”,简化实施回购的程序

  《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 20 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 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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