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青岛证监局与青岛市环保局于联合举办青岛市上市企业环保辅导培训会。旨在贯彻落实上述会议精神,推动建立上市公司ESG报告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相关要求,青岛市各区(市)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辖区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分管环保负责人及分管信息披露负责人等80多人参加会议。青岛局分管副局长参会并致辞。
会上,青岛局分管副局长介绍了青岛局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监管相关工作,并提出以下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各公司要认真学习本次环保辅导课程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二是各公司要高度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履行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好环保社会责任;三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已修订完成,修订内容之一是确立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各公司应切实领会其精神,增强ESG信息披露的自觉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环保责任,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前证监会党委在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会议上提出,要继续落实好与原环保部签署的《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研究建立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制度,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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