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头市人社局了解到,汕头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及汕头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提升人力资本竞争力,经汕头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牵头起草的《关于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意见》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意见》提出的优惠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一)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主要内容是:根据入驻机构的实力、影响力,按照三类标准分别给予办公场地租金优惠、资金扶持。优惠力度幅度较大,目的在于引入更多有实力机构入驻,发挥其人力资源服务优势进行产业聚集,与此同时扶持本土有发展潜力的人力资源企业成长,服务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二)鼓励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及项目落户我市。主要内容是:入驻机构为汕头市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创业团队,经市人社局评估,可给予15万元至25万元的引才奖励;鼓励入驻机构发展“互联网+”和“专、精、深”等新兴业务和产品。对荣获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奖项的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三)鼓励入驻机构营造氛围提升素质。主要内容是:支持入驻机构承办各级高水平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对承办国家级、省级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对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费用总金额30%以内,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补贴;入驻机构组织开展市级(含)以上规模的人才招聘、人才资源发展论坛等活动,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按主办或承办的入驻企业活动总投资额不高于30%的比例给予服务补贴,单项活动一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于产业园中规划专门区域,引进专业运营机构,孵化并激活“众创空间”。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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