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11月4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细则,关系到个税改革对舆论呼吁减税的效果。
在征求意见期间,《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10月30日,财政部邀请部分专家讨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细则问题。在此之前,亦有税务系统人士建议,专项附加扣除要按照简单易行的原则,尽量减少纳税成本。
安永人力资本税务合伙人糜懿全认为,采取简便征收原则,也是提高纳税人的信用体系,引进国外诚信纳税的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到汇算清缴、退税补税等工作,如果规则太复杂势必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从而加大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和征管成本”。
没有细则均可享受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内容。
对以工薪所得为主要来源的阶层来说,明年1月份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所能达到的减税力度是可期待的。
“在新政策下,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己申报信息,也可以向单位提交个人信息,但都要保证纳税信息的真实可信,这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一个前提。”糜懿全告诉记者。
他建议,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
这是诚信纳税的第一步,也是专项附加扣除接轨国际的重要一步。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纳税人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而在征收细则上,多位财税人士也表示,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求纳税人一般都可以享受政策。“税务机关也不希望把征管问题复杂化。”有财税人士在实地调研中得出上述结论。
以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为例,细则并没有规定房屋所在区域,以及是否人和房分离的问题,这也意味着,只要是个人名下首套住房,且有商业贷款的都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利息抵扣。“如果利息不足1000元,比如说是500元,按照细则规定也是可以享受到1000元抵扣标准的。”糜懿全解释。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首套房中的消费贷或抵押贷不属于利息抵扣范围。首套房利息指的是商业贷款,如果个人全款买房再抵押给银行,虽然每月也会有还款计划,但不属于此次抵扣范围。
安永人力资本报告指出,对于抵扣凭证问题,包括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均要求纳税人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和住房租赁合同。
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需要在明年1月份政策实施之前,根据规定,及时妥善做好相关文件信息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在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可以及时提供相关文件信息。
明年个税或减400亿
“采取简便征收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距离政策实施还有两个多月时间,如果细则太复杂,则很难落地。”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评价。
但现实中,不同个人有不同的需要,所以征管最理想的状态是据实扣除,但这对税收机关来说,会增加难度。“如果据实扣除,对税务部门来说,需要厘清各类项目的实际发生额,这个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制度设计角度看,耗费的成本远大于收益。”一位基层税务系统人员表示。
“最后政策即使能落地,也会失去本来的意义。”
此外,从个人所得税占比看,2017年个税所得税收入11966亿元,是中国第三大税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为8.29%,这一比例较之前有所提高。
“尽管个税占比提高,但相比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占比,个税占比仍然较低,在此耗用大量征管资源,至少在目前得不偿失。而标准化和简单化的征管让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更接地气,也更容易操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
随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明年个税收入也将出现下降趋势。
据财政部测算,此轮个税改革落实后,月收入为20000元的个人所需缴纳的个税实际税率将从19%降至8%。
个人所得税作为共享税,分成比例上坚持中央和地方6:4的分成。2012年以来个税收入增长强劲,年增长率达12.2%~18.6%,主要原因是个人收入水平迅速提高。
不过,单看2012年个税收入增长情况,我们会发现个税增速开始回落,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2011年我国实施了结构性减税政策。
在此基础上,穆迪预测此轮个税改革后,2019 年个税收入对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度将比 2017 年下降 30%。“预计2019年个税减征规模约400亿元”。穆迪高级信用评级主任张仅分析。
受此影响,2019年个税收入在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将降至 3%。
“尽管减税措施带动的国内消费增长可能拉动增值税收入的增长,但部分税收抵扣有可能成为储蓄,所以由此拉动的增值税增长幅度不足以抵消地方政府因个税降低而导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张仅预测。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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