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广州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升级 加强中介监管

发布时间:2018-10-31 18:16:08 来源: 编辑: 点击量:

  记者31日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11月1日起,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新增功能将正式上线运行。该委称,此次系统升级,主要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从网上放盘开始,对房源校验、网上签约、转移登记等各交易环节实施严格监管。

  据介绍,此次系统升级的亮点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在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时,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交易双方(含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具备合法依据才可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在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前,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经交易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的《知悉书》,《知悉书》的内容包含交易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地址、房屋成交价格、办理网签手续的相关注意事项、办理网签手续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等信息,让交易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房屋交易的网签办理情况。

  为防止个别不良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网上交易系统恶意锁盘、未经交易当事人同意擅自办理网签变更等手续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相关手续(包括签约、变更、撤下网签)并打印书面合同后,应于当天上传交易双方当事人(含共有人)各自手持签名合同的照片,确保交易双方对网签合同内容、办理机构等知悉并认可。若房地产中介机构上传环节未完成的,将无法办理新增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此前,网上交易系统已与税务系统、银行系统完成对接,在按揭办理、税费缴交、交易过户时系统会自动调取网签合同与当事人提交的书面合同进行核对,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为确保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唯一性,此次系统升级,对已在银行办理过抵押贷款手续的交易,如需变更存量房买卖合同,需由按揭银行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撤回按揭信息后才可继续办理变更手续,避免发生同一宗交易多份合同的情况,减少交易风险,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财经导报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财经导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 13618342042(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13618342042 邮箱:1679273423@qq.com 如未与财经导报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财经导报网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 财经导报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